1272421141 發表於 2014-5-24 20:39:08

这论坛....我的活跃度排名第一.......

我够牛奔的吧:D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4-5-25 00:34:00

首先,我沒意針對任何人
但光是你那個小說的帖,就已經犯了論壇四個壇規

2.1禁止盜文章
禁止未經許可下發放不屬自己的文章及冒認原創
雖然不能判定你是否獲得原作者轉載許可,但先記一罪

2.2.6禁止在24小時之內,在同一版塊發超過20帖
同一帖24小時內發帖56次,犯了這條

2.3.3.請勿不合理地拆開任何可於一帖內完整發放的內容後發放
每個帖約400字的文章,56個帖即約22400字(多除少補)
一個帖可以填寫20000個中文字,即兩個字把文章寫完綽綽有餘
但你居然用了56個連續的帖(帖與帖之間沒第二者作回應)……
如果每個帖1000-2000字,分10-20幾個帖方便閱讀,都尚可接受
少於1000字而分拆56個帖就有點兒那個,還要開新帖炫耀,真受不了

2.6 轉載
所有轉載帖子,都要加上來源,
如果不想帖子被轉載,請加上備註訊息
這個明顯沒加上來源

犯了那麼多壇規,看你還那麼囂張:L:L其他帖所犯的壇規(如恐嚇/挑釁, 挖墳等)不詳錄了

初來乍到,不熟悉壇規可以諒解,但既然你在這裡發新帖炫耀了,就請恕在下面斥不雅
過往作為版主的我,現為副站長,有必要控制一下會員發帖的情況,以免不良的發帖作風傳播開去


寫下了一個能帶動玩家們討論的帖再來炫耀也不遲(別說我老王賣瓜自賣自誇:lol)

最後,感謝你為小說的版塊作出貢獻
話說論壇內很久沒有新的小說了...


1272421141 發表於 2014-5-24 20:40:04

为什么论坛要限制@功能........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4-5-25 00:34:58

1272421141 發表於 2014-5-24 20:40
为什么论坛要限制@功能........

這是以免玩家們經常用@的功能來發帖,對其他會員造成滋擾

1272421141 發表於 2014-5-25 01:19:55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4-5-25 00:34
這是以免玩家們經常用@的功能來發帖,對其他會員造成滋擾

额....这个...转帖的证明我马上去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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