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BOY
發表於 2010-7-4 23:47:24
別的私服我不知道,但至少我執法期間,我不會容許一丁點錯誤。
請記住我的執法風格,違法者必誅之!
starhuing
發表於 2010-7-4 23:47:31
你快發版規帖
felixauyeung
發表於 2010-7-4 23:48:36
說到尾
是你疏忽
第一,你事先沒有發正式的公告宣佈退出了活動
第二,不是gm盟的人,就不能證明是gm,那我打的不是gm,又有何錯?
還說是我錯?
你倒很憧推卸責任啊
我做錯事,哈,是做錯事我自然會認
不然跟你在浪費口水幹嘛
starhuing
發表於 2010-7-4 23:49:13
別生氣了
kokokoko5252
發表於 2010-7-4 23:49:19
快發~~~~~~ 我也想知道
c8c8
發表於 2010-7-4 23:50:25
使大浦\
先等等吧
打字也會手酸的
先喝口茶消消氣.有話好好說
felixauyeung
發表於 2010-7-4 23:50:39
別的私服我不知道,但至少我執法期間,我不會容許一丁點錯誤。
請記住我的執法風格,違法者必誅之! ...
PLAYBOY 發表於 2010-7-4 11:47 PM http://ab1934t.com9.tw/discuz/images/common/back.gif
那為什麼你又容許自己的錯誤了?
自打嘴巴,最不屑就是你這種人了
說的多好聽,做卻是另一回事
又不敢承認自己的錯
c8c8
發表於 2010-7-4 23:51:37
我覺得有排句之神
starhuing
發表於 2010-7-4 23:52:14
別生氣了...
samloveeva
發表於 2010-7-4 23:52:50
不過GO用測試號沒通知
亦有疏失之處
一般玩家有可能認為是個別玩家觸犯遊戲規則第十四條
十四、冒認,宣稱自己是管理團隊成員(假期模式):
14天,並強制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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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他觀點是如此
我支持改判
因為好像沒有GO測試號被攻擊的先例
甚至有些玩家不知測試號這回事
反而在網路世界假冒管理人員的事件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