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混乱>作者;张小花(完结)
第一章 我就不穿越了,你们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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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历史称雄称王,最保守的也能回到明朝当个王爷,我却只能被反穿越,昨天刘老六领回来这个家伙居然是荆轲。
就是他,刺杀秦始皇,办事之前喜欢开个唱的那个家伙。
事得从头说起。
那天,我没招谁没惹谁地走着,路过公园外墙时一个脏了吧唧的老头冲我招了招他那很后现代的脏手:“小朋友,你今天有卦……”
正所谓是“无聊生祸患”,我一个大闲人,抱着闲着也是闲着的心态蹲在老头跟前斗咳嗽,我不怕他骗我的主要原因是:我兜里就装了5块钱。
我笑嘻嘻地说:“那你先算算我姓什么,几几年生的,干什么的,算准了就给你钱。”
这个老神棍装模做样地摇摇头:“那些都是江湖骗子的把戏,而我,是一个神仙——我且问你:你想不想也当神仙?”
多么不俗的开场白呀,要是你你也不舍得走吧。
反正我就没舍得走。我猜想这个老东西也许会码出一排书来:“我看你骨骼精奇乃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以后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但大师就是大师,他跟我说了一句惊世绝艳的话,导致我死心塌地地崇拜上了他,以至于才有了后来一连串的霉运。
他跟我说:“你抽的白沙是假的!”
此言一出,我当时的感觉正如一位起点万金油读者写的那样:只觉一朵什么什么花怎么怎么样把我怎么怎么了……
我抽烟习惯在家对门的小烟铺买,今天上了街才发现身上没烟了,谁知道买了一盒居然就是TM假的,难怪人家说对男人而言,买了一盒假烟其郁闷程度仅次于新婚发现老婆不是处女。
老头说完这句话之后0.01秒后我就觉得我兜里的五块钱保不住了。
之后的事情完全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
“你本来是可以成仙的,但就在仙事部(跟人事部平级)马上要批准的前一刻你爱上了一个女妖精,这件事本来不大,但给仙界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舆论压力和一直以来都面对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到底该用什么样的道德准绳去衡量一个将成仙而未成仙的人?”
实话说,我当时第一直觉是以为北大教授乔装改扮成江湖骗子在做关于精神方面的科研调查,我甚至偷偷往四下里看了看,没有发现貌似摄象机偷拍机的东西。
“玉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他原意是要将你九雷轰顶。但那天正好是七月初七,在七公主的美言下才改成一雷轰顶……”
我插嘴问:“九雷轰顶和一雷轰顶有什么区别?”
“没什么区别呀,反正你死了。”
我:“……”
“后来仙界关于你的问题讨论出结果来了:那就是在你还没有成仙的时候爱上妖精不应该受到惩罚。”
我:“……”
“所以他们决定补报你,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是用你这辈子替他们做点事情,完事以后顺理成章把你弄(这个字眼把我弄得很不舒服)上去当神仙。”
我很好奇,问道:“拿第二个选择呢?”
“第二个选择是王母娘娘提出来的,这个婆娘的意思是你既然喜欢那个小妖精,就考验你们三世,如果你们能世世在一起就让你们一起成仙。”
我直起腰,说:“故事很精彩,不过我还没吃饭呢,拜拜您呐。”然而这个老神棍一把拉住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能相信我是神仙?”
我懒洋洋地说:“你再不放手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为什么不试试呢——我是说你为什么不说件事让我证明我是神仙呢?”
“你他娘除非把老子变成女人!”我一眼扫见了对面大楼广告张贴画上的章紫怡(这个怡字太难打了)“把我变成章紫怡老子就信你。”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语)。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变态的要求。
这个老家伙冲我指了指,不用他说什么我就感觉不对了,我那根虽不像AV男优那么“挺”好的兄弟,就像12级台风中的一颗稻皮那样消失了!我捂住裤裆,这个老混蛋居然一把把我推在当街,大喊了一声:“快看章紫怡!”
最先发现我的是两只在街上盘桓的“恐龙”,这两个女人加起来起码有300——公斤。她们听到老神棍的喊叫后无意地向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就像裤裆里伸进去一只陌生的手那样尖叫起来。好在这是午后一点多钟,又幸好穿着黑绸衫儿7分裤的我把头低下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一阵地动山摇中两只恐龙向我奔袭而来,我只好舌尖一顶上牙膛、丹田一叫混元气使了个旱地拔葱的功夫跳(爬)进了公园围墙,透过栏杆,我苦苦哀求老神棍:“快把我变回去!”
这时两只恐龙已经与我只有一墙之隔了,她们中的一个只抓住栏杆微微晃了晃,整面墙就已经开始往下掉土面儿,我把一只手伸出栏杆,凄惨无比地叫道:“如花你走吧别管我……”
……在经过很长一段的混乱之后,老神棍终于把我变了回去,然后他戴上一副墨镜,拿出一根笔样的东西,对两个恐龙说:“看这里……”喀嚓一声后,两个恐龙呆若木鸡(详情参见《黑衣人》)。但呆过一阵之后——“章紫怡啊!”恐龙之一大叫。老神棍瀑布汗,喃喃说:“看来西洋货就是靠不住……”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信不信我是神仙?”
“你想让我干什么,说吧。”恢复男儿身的我在一定程度上还保持着理直气壮的语气,就算他是神仙,我兜里就有5块钱,能把我怎么着?
“不要带情绪嘛,我是来帮你的,还记的我跟你说的话吗?只要你帮他们做事,他们就让你成仙。”
“你先说干什么?”其实我对成仙不感兴趣,混到五星上将怎么样?调戏个嫦娥照样变月夜猪人。
“阴间最近很不太平,原因是判官参加阎王小舅子的婚礼时喝多了,把生死簿上一大批人的寿命都少加了一年,为了弥补,阎王只好出台了‘短一还二’甚至‘短一还三’的政策把这一年补在他们下一世里,可是你要知道,那些路人甲路人乙还好对付,有些人是怎么也不肯的,比如那些历史名人、帝王、这些人都是有来头的,阎王不敢得罪死了,只好答应他们让他们返回尘世再过一年逍遥日子。”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就不想想,如果把他们再放回他们那个时代会产生怎么样的后果?在这一年里刘邦和项羽会怎么样,诸葛亮和司马懿会怎么样,李世民会不会杀武则天,成吉思汗能不能改变今天的版图?不说这些人,李白杜甫多在尘事待一年谁知道他们会写出什么影响后世的东西来,蔡伦又能发明什么希奇古怪的东西——我这么说你能懂吗?”
“差不多,这就是多米诺骨牌效应,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回去都有可能重塑历史,所以不能让他们回到他们所在的时代。”我说完这句话就觉得事情要糟了,“你不是要把那些人都弄到我这吧?”
老神棍他得意地笑,他得意地笑:“谁说不是呢,阎王骗他们要把他们弄到‘世外仙境’里补齐一年阳寿,而这个‘世外仙境’指的就是你这。”
现在阎王底下一屁股屎,仙界找人背黑锅,这事看来不干也得干了,否则那不是成了“人为什么什么我为什么什么了”么?
我装做为难的样子说:“那有没有活动经费啊?先弄个几亿花花,既然是‘仙境’,我总得弄俩穿旗袍的小姐,再整几只仙鹤啥的吧?”
我原以为老神棍会满口答应呢,人家别人写的穿越,像钱啦美女啦这种东西都是不值一提的道具而已。哪知这可恶的老神棍他居然说:“那些我不管,仙界本来是要考验你的,你自己想办法,还有——那些人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就别费心了,如果你答应了我晚上就把第一个客户给你领回去。”
“可是我……”
“因为这是一笔交易:你替他们平事,他们让你成仙,所以我们以后就管这些人叫客户,你可以答应也可以不答应,如果你要不答应……”老神棍又掏出墨镜戴上,拿出那支笔状物,“我就照你一下,不过我事先声明:这东西不怎么好用,很有可能让你忘很多事情,包括你姓什么叫什么父母是谁你自己是男是女等等……”
“你不如说我就变成一个弱智了!”
老神棍抬头想了想,说:“对,你概括得很精确……”
我指着老神棍的鼻子,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仙界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你怎么能怀疑我的觉悟呢?”
事情就是这样,老神棍在离开我的时候对我说:“不要再叫我老神棍了,我叫刘老六,还有,晚上我就把客户给你带过去……”
然后,刘老六就把一个高壮的、穿的跟个土鳖似的人领到我面前,介绍说:“这是荆轲。”
……
第二章 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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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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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
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
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包子下班了。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包子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包子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包子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
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靠,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
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
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
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
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
第四章 赢胖子大战荆二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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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想过秦始皇是一个胖子。
更没想过秦始皇还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
这个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岁左右,穿着一件绣满刀币的长衫儿,头发要比荆轲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经常洗,他袖着手冲我点头微笑。看来我们存在相同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
刘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说:“你以后管他叫强子或者兄弟都行。”然后又招呼我说,“叫赢哥。”
“强子……”
“赢哥……”
“饿(我)以后就在你嘴儿(这)开火咧。”我急忙回道:“好社(说)好社。”
好家伙,和赢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我赢哥并非一向如此低调,因为刘老六跟他说我是神仙他才这样的,我赢哥其实是个认命的人,先是自己骗自己炼长生不老丹,结果据说快成功的时候炼丹的人死了,赢哥又马上修兵马俑,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小弟捧着,现在在他眼里我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气。
刘老六放下秦始皇,这回打了一个摩的走了。我一直以为肯坐摩的的人应该有一颗大众的善良的心,这回我知道我错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与荆轲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对我的笔记本电脑感兴趣了,在他觉得我是个很好处的人之后,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标,他一边玩一边“哟哟”地感叹,还一边往屏幕前后左右乱看乱摸,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以为鼠标之所以会跟着手动,是因为有一根细线牵着。他玩了一会鼠标,跟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他要拉屎。
昨天我已经教会了荆轲使用马桶小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知道只要告诉他们把脏东西都弄进去就行了。我把赢胖子摆在马桶前,放下坐垫,让他踏踏实实坐上去,再没用我教,一声震天响之后整个厕所就充满了千年臭氨,赢胖子也很抱歉,冲我连连摆手。
我到是不怕臭,我最怕他把荆轲惊醒了,荆二傻就在厕所对面的卧室里。跟傻子打过交道的人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凡是他们认准了的事,就会特别执拗。昨天我已经把荆轲的衣服收起来了,但试图缴他械时遭到了拒绝。
这使我想到很多事情,第一不能让他们碰面,第二看来我得多准备几套衣服,第三得给秦始皇准备一个“总统套间”,而我现在唯一空着的房子就只剩荆轲隔壁那间仓库了。
只听哗啦一声响,秦始皇提着裤子冲出来,奔楼下狂跑下去,与此同时,荆轲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拉链开着,直眉愣瞪地走进厕所,叉着腰撒尿,他抽了抽鼻子,还不满地看了我一眼。
我顾不上管他,急忙跑下楼看秦始皇出了什么状况,只见他托着下巴盯着房顶发愣,他跟我说:“饿照你社(说)滴那么一扳,水就都流哈(下)气(去)了,把饿哈(吓)了一跳,以为把嘴儿(这)淹了。”他说完又噔噔跑上楼,钻进厕所里,盯着马桶里一圈一圈荡漾的黄色液体百思不得其解。荆轲大概是又回房了。
我很抓狂,没想到这么烂俗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索性大叫:“荆哥、赢哥,你们都过来!”
荆轲和秦始皇同时从房间和厕所探出头来说:“咋了?”然后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发现了对方,然后“啊”的一声同时摔上了门,我正搞不清状况的时候,只见荆轲已经举着刀子又冲了出来,原来他是去拿刀了。
秦始皇也不傻,知道现在不是在他的大殿上,还有赵高帮忙,况且也没带着他的辘轳剑,这时候就看出帝王的智慧里了,他居然懂得摔上门锁握住把手,而荆轲却只会操着匕首横劈竖砍,不一会就把我厕所的门捅出一个三角型的洞来,他从这个洞里能清清楚楚看见秦始皇,他把一只眼睛凑上去,大声吼道:“你出来!”
我说过,荆轲有很严重的散光,他一只眼睛往里面瞄着,另一只眼睛就好象在窥探我的举动一样,我这才想起应该干点什么了,我从客厅沙发底下抽出一块板砖(为什么我客厅沙发底下会有一块板砖呢?)托在手里,厉声道:“姓荆的,你再不把你那把破刀扔了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
荆轲见我手托一方方正正的东西,且红光耀眼(这块板砖被我洗得很干净),不知是什么仙界宝物,气馁道:“我的事你别管……”正说着秦始皇已经在厕所里寻着一把爽身粉,顺着洞扔了出来,荆轲一声怪叫,扔了匕首捂着眼睛揉起来。
我这个气呀,赶忙去把匕首先收了,秦始皇还一把一把往出扔爽身粉,我拉开门,一把薅住他脖领子把他拽出来,把他扔在沙发上,又领着荆轲去水池边上洗好眼睛,我拉着他的手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幼儿园中班的阿姨,我把荆轲放在对面的沙发上,在他们之间摆上矿泉水和烟灰缸,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非得打打杀杀的,又不是上辈子……”说到这我忽然想起来他们确实是上辈子就有仇,马上改嘴说:“其实你们俩之间并没有仇,我说的对吧?”
秦始皇先拼命点头,荆轲气哼哼地说:“那他最后把我弄死了。”秦始皇不甘示弱地说:“那是谁先动的手?”
我把板砖把桌上一墩,大声说:“吵什么吵!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两个人都缩着头噤了声,我点上一根烟,这才和颜悦色地说:“不管谁对不起谁,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这是什么地方,嗯?这是让你们享福的地方,而且就一年,你们还不好好珍惜。”秦始皇低下了头,荆轲眼睛红红地看着我。
“来,握握手,以后大家都是好朋友——听话。”
这次又是赢胖子先伸出了手,看来人家帝王就是有气量,荆轲无奈地跟他握了握。
这对冤家总算暂时被我搞定了,我又翻出一套衣服来让秦始皇换上,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衣服一上身就知道质量比他的好,在荆轲告诉他内裤应该内穿时,赢哥从善如流,顺便表示了对荆轲的友好。
然后我们哥儿仨(别扭不?)把仓库打扫了一下,我往里面搬了一张简易弹簧床,暂时作为秦始皇的总统套房,秦始皇的好奇心要比荆轲强很多倍以上,他问这问那一通之后,荆轲替我回答他:“这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心态决定一切,赢胖子很快就沉迷于电视了,本来他看的是《百家讲坛》的解说韩非,我急忙给他换了一个台,让他看《流星花园》。
楼上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把玩着没收荆轲的刀,下楼才发现我那位副经理老潘已经在等我了。
第五章 秦朝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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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今天要参加朋友女儿的婚礼,饭店离我这不远,顺便过来看看。
老潘是那种很平凡的中年人,稀疏的头发抹得锃明刷亮,腆着肚子,平时穿着和老婆一起去街店讨价还价买来的T恤和休闲裤,皮鞋刷得雾蒙蒙的,有一两套名牌西服撑门面,戴咖啡色镜子,说话干练,像发了点小财的生意人,也可以说他是市府机关里的一个小科长。
其实老潘很不简单,他是中国地质大学第二批还是第三批毕业的大学生,主修考古。那个年代的大学生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几乎个个身怀绝技,老潘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如果他一直在他的专业走下去,今天打捞“南海一号”什么的我们肯定能从电视上见到他,可惜老潘没顶住90年代下海大潮的诱惑,本来以为靠一身本事能像螃蟹一样横行无忌在赔了几次之后变得像王八一样缩手缩脚,他赔钱在我看来完全是自找的:他抛弃了自己的专业跟着俩福建人倒腾手表。
2000年以后他才又做回本行,开始搞收藏、帮人鉴定古董,月收入不稳定但勉强算得小康之家了。他做我的副经理只是担个名,并不拿工资,只从鉴定品里抽百分之二的提成。
老潘递给我一根“玉溪”,我把刀放在茶几上接过然后凑上去点了火,没等我搭茬,老潘的眼睛就已经盯上那把刀了——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对一个有着深厚考古功底的人吸引是不自然就有的。他随手拿起刀,然后就像被揍了一拳似的佝偻起腰,一手脱下眼镜像要钻进刀里似的。
我赶紧一把抢过来装进兜里,打岔说:“水果刀,有啥看的?”老潘把他两根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指住我的鼻子:“你给我!”我注意到他的声音有些微微颤抖。我把荆轲的刀掏出来在空中抛了两下,用开玩笑的口气说:“你不会以为这是一把古董吧?”
看来老潘最终还是被我迷惑了,他擦着额头上的汗,自嘲地笑笑说:“可能是我神经过敏,你怎么可能有战国时期的东西呢?虽然样式和质地都很像,不过一点氧化反应也没有,是我看走眼了。”
我把玩着刀,假装不在意地问:“如果真的有一把战国时期的古刀,能卖多少钱?”老潘扶了扶眼镜,用调侃的语气说:“如果战国的东西经你手卖出去,不管卖给谁,你都犯了法,如果出了境,我这辈子怕就见不到你了,国家规定1795以前的古物严禁出境,你算算战国离1795是多少年?”
我说:“咱们就是说着玩,你给报个价嘛。”
“这么跟你说吧,英国佳士得拍卖会上一个明朝的花瓶可以卖到1500万英镑,当然那里幕后操作暂且不说,在香港,一把乾隆御制配刀可以拍到4000万港币,乾隆本人见没见过这把刀不说;一把拿破伦使用过的镀金配剑折合人民币是5000多万……”
我插嘴说:“如果是那把荆轲用来刺秦王的匕首……”
老潘瞟了我一眼,站起身说:“不跟你扯淡了,我得走了。”
老潘走后,我盯着荆轲的刀直发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要换成硬币,也不知道能把我砸死多少次……
其实我又不傻,早就想到即使是荆二傻同学身上最见不得人地方的一根毛,理论上也能算文物,但我也隐约觉得拿这个做文章有风险,老潘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我的这个念头,不说犯法不犯法的,如果真要流到国外去,不用等千年我就直接千古罪人了。作为“第好几号”当铺的总经理,瞒天过海趁人之危赚点小黑心钱是可以的,但怎么说小时候学校也包过电影《圆明园》,起码的公民操守还是有滴……
中午包子她们只有20分钟的吃饭休息时间,平时都是我关了门去找她一起在街上随便吃点,今天我让她往回带一斤包子,包子风风火火赶回来时,秦始皇正津津有味地看《流星花园》,包子跟他点点头算是招呼了,然后就赶紧找个板凳坐下看,让她吃饭,她说吃过了,看会电视得马上回去,电视演在道明寺还有花泽类以及杉菜三个人腻腻歪歪的时候插播广告,包子站起来,跟秦始皇说:“胖子,下午我回来你告诉我结果啊——”
我最汗的还不是这个,秦始皇他居然用一口倍儿地道的台湾腔儿说:“好了啦,你很罗嗦耶。”
我把隔壁一直在研究玻璃的荆轲拽到我这屋吃包子。目前这两个人都还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尴尬,荆轲比较傻,对于好奇的事物他已经羞于开口问,我这屋里的东西足够他自己研究半年的,秦始皇是带着一种狂欢的心态的来享受生活的,对一切新鲜的东西保持着欣赏和难得糊涂的态度。
我现在最怕的是赢胖子和荆二傻哪天忽然明白过劲来,知道自己被阎王涮了,会不会先拿我出气,尤其是秦始皇知道我背地里一直管他叫赢胖子之后。
我把他们俩换下来的衣服压在了柜子最底下,一年之后我得让他们一件不少的都带走,我坦白,我之所以不敢拿它们换钱最大的担心是怕惹祸上身,据我所知国际上贩卖古董的黑势力并不比贩卖毒品和军火的差多少,假如我卖出一把战国刀之后很难不被厉鬼缠身,而光靠我手中的这块板砖,估计是凶多吉少。当然,我还得“我很罗嗦耶”地说一句,我是真的不愿意中国的宝贝流失到境外去,而且,我建议大家只记住这一点就行了。
荆轲的那把刀被我洗干净以后放在了工具箱里,最危险的地方就最安全。
包子这周上早班,即:10点去,下午4点下班,其实要差不多5点才能走,如果是晚班那就是下午4去,晚上要11点以后才能回来。上晚班包子从来没要求我去接她,到不是因为她长得很“警戒色”,包子家在铁工校宿舍,她从小跟铁路上的孩子打打杀杀长起来的,属于“江湖儿女”,她上初一那年就冲小白脸老师吹过口哨,倒霉的是她在吹口哨之前并不知道那是新调来教他们英语的,幸运的是小白脸并没有听见,倒霉的是他们班主任——一个老太太听见了。包子上了好些年的学就学会两句诗: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任凭风吹雨打去。
所以她对我的狐朋狗友都能诚心接纳,今天她提了一大篮菜,她洗了一条黄瓜掐了一半递给秦始皇,自己嚼着另一半说:“最后怎么了,类没把杉菜怎么样吧?”
秦始皇已经通过电视一下午就弄懂了电话和汽车的用途,后来我还告诉他电视剧是怎么回事,他很惊奇,问我为什么明明知道都是假的还看,我只能说这跟他看六国美女跳舞解闷是一样的。
荆轲已经找到了他的最爱——一只破旧的半导体收音机,这个头脑简单的傻瓜一直以为那里面的声音是被囚禁起来的小人发出来的,他一下午都在试图和里面的人交流。
身边有这么两个人,我觉得很有必要给包子打打预防针,我把她拉在水池边,假装帮她洗菜,说:“那俩哥们反应有点跟不上。”我还很委婉地告诉她,“跟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包子说:“那个大个跟你好象差不了几岁,胖子顶多40多。”
我挠着头说:“搞摇滚的,一直没什么人捧,刺激得脑袋都不大好使了。”
我这么一说之后,包子立马明白了。我暂时没敢告诉她这俩人要在这住一年。
饭做好以后,包子在饭桌上问秦始皇:“胖哥贵姓啊?”在我解释了什么意思之后,秦始皇爽朗地说:“饿叫赢政。”包子眼睛转到荆二傻那时,他灵机一动,抢先说:“我叫荆轲。”
包子愣了一下之后哈哈大笑:“真的很有创意,你们的乐队叫什么名字?”
我额头汗下,赶忙替他们回答:“秦朝。”
第六章 mm 要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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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么让赢胖子和荆二傻老老实实在这待一年我有一个初步计划:第一季度先在家教他们生活自理,看见什么东西也不会吃惊到露怯的程度,鉴于两个人的智力水平和心态,这一点并不难。第二季度我打算领两个人去周围的餐馆吃吃甜食什么的,应该不难混过去。第三季度是最要劲的一个季度,两个人应该会对平淡的日子感到厌烦了,我就领他们去游乐场,坐碰碰车,玩钻天老鼠,偶尔带他们去唱个K。第四季度已然胜利在望,我会不惜告诉他们实情,让他们在仇恨阎王中度过。
反正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们的身份,当然,这点比较多余,但事实上这第一刺客和第一皇帝在我这的具体身份是“黑人”,如果被警察盯上就麻烦了。
靠我1400的工资,勉强够风平浪静度过这一年的,包子工资是每月800,刚够她自己。包子是个节俭和马虎性格并存的人,只要不饿肚子,对钱没什么概念,而且重感情,和人相处久了,大概不会反对这两人留下来。
我一直担心荆轲会趁我不在暗害秦始皇,但看样子丝毫没有这样的苗头,他现在全副心思都扑在半导体里的小人身上,吃晚饭的时候我见他把几颗米饭藏在上衣口袋里(我的阿迪呀!),估计他是想给想象中的小人喂饭。我觉得他很可爱,我3岁半的时候也那么干过。
赢胖子在我这吃了两顿饭以后就更坚定这是仙界了,中午的一斤包子他起码吃了7两,晚上添了两次饭,吃几口就说一句:“撩咋咧(陕西话,好吃啊的意思)。”使我怀疑他统一六国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秦国的粮食不够养活他一个人的,而且饭桌上的茄子、黄瓜、萝卜、西红柿没一样是他见过的,我真的很好奇战国时期的人民都吃什么蔬菜。
晚上我们四个人一起看电视,我搂着包子的腰坐在沙发上,赢胖子和荆二傻分别搬小板凳坐在我们两边。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男人,酒足饭饱后抱着自己的女人,两边一边是古今第一刺客,一边是曾统一过中国的首任皇帝,那感觉,啧啧,甚至有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成仙了。
但是那天中央六台放的电影我觉得比毛片还不适合两位新成员:《英雄》。
荆轲到还罢了,可那片子里多次提到“秦王”,甚至最后字幕还有秦始皇三个字,但赢胖子安之若素地看完了电影,他根本不知道那里面陈道明扮演了谁,里面的服饰虽然暂时引起了他的兴趣,但在他看来显然和他的王国是有天壤之别的,他看完电影之后不满地说:“天哈(下)天哈,这个丝琴(事情)饿又不是摸油(没有)干过,当丝(时)饿不打他们他们就要打饿,哪顾上天哈气(去)!”
这就是秦始皇对《英雄》这部电影的影评。
后来我想明白了,赢胖子本人并不知道秦始皇这三个字指代什么,因为那是后世对他的称谓,他虽然自称过“始皇帝”而他一辈子里大概也没人指着他鼻子叫他“秦始皇”。
其实秦始皇对他目前的处境有一个最大的误会,他真的以为这里是一个全知全能的仙界,所以他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的,也没觉得有必要隐瞒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这样很好,只要没人信他,我就能安安稳稳过下去。
反正包子就不信,她对秦始皇那段话的点评是事后跟我说:“胖子够能吹的啊。”
转眼间已经是一个星期了,荆轲和秦始皇保持了和平共处,两个人已经会使用淋浴洗澡、会开关电视,荆轲还不会用遥控器,秦始皇也只能按出1到9这几个频道,不过会使用“+”号键添台,我很感谢机顶盒带来的丰富频道,如果电视像以前那样只有几个台,恐怕秦始皇早该摸出系统的一套知识了,现在200多个台他看得眼花缭乱,真做假时假亦真。荆轲像恋物癖一样与半导体形影不离,两天光给他买电池花了20多,我有时候打发他去替我买包烟,找的钱给他买糖……
秦始皇起点很高,听音乐直接用的是mP4,顺便迷恋上了照相功能,这一次他实在忍不住好奇,一定要问我个究竟,还没等我回答他,荆二傻同学已经用他的“小人儿”理论解释完毕,秦始皇半信半疑,终于把荆二傻拉在一边研究去了,我估计他和荆轲待完一年,智力就能成功下降到5龄童水平了。
包子这周倒成了晚班,果然不出我所料,她没提出任何异议,她是一个喜欢热闹的女人,好象和秦始皇还满聊得来。
形势一片大好呀。
这天我们吃完午饭,我去下面坐着,包子回屋躺了一会,3点多起来,说厕所没手纸了让我去买。我就当散步溜达出去,绕了半条街买了一卷手纸这才慢悠悠逛回来,我进了当铺上楼,见秦始皇和荆轲都在各自的屋里睡觉,我的卧室没人,我喊了几声包子也没人理我,我一推厕所门,里面居然锁上了。
我不耐烦地敲了两下说:“锁啥锁,是我。”里面还是没动静,我又使劲捶了两下:“都老夫老妻,快开门,我把纸放下还下楼看店呢。”还是没人吭声。
我一生气随手就撩起了厕所门上的挂历——你可能还没忘,这门曾被荆轲捅了一个很大的窟窿。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屁股。
哎,我知道我知道,还没有哪个美女出场是先露屁股的,就算被辣手摧花需要英雄去救,最多也就是衣衫凌乱,再过分也就酥胸半露。
可是我确然先看到一个屁股,然后才看见一个古装美女正坐在马桶上小便,她本来已经被我的敲门声弄得很紧张了,现在门上突然开了一个大口子,然后一个男人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屁股,她万分惊恐之下竟忘了有所举动,还是那么愣坐着,只是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我也很是尴尬,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自己都很佩服自己的话:“要纸不?”
说完这句话,我把纸放在门口急忙逃下楼来,俺那脆弱的小心肝是一个劲的跳啊。平静了一会,不可阻止地又想起那个屁股(!),看上去又白又滑,如果能扶在手里,来个后庭什么什么,再加上那妞的一身古装,想象她喘息的声音和样子,这个调调真是要了亲命了!也不知道她是包子什么时候的朋友。
等等!包子的朋友为什么会穿古装?
排戏?排戏也不用把戏装穿回家里来吧!
然后我脑海里突然闪出一张无比欠揍的脸来——刘老六,绝对是他!难道这位后庭呃……古装美女是我的第三个客户?
后面就不发了,想看就去网上看吧
第八章 让美女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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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师师这次上去以后再没下来,秦始皇兴冲冲地跑下来,把mP4塞到我手里:“饿发现咧,这个家什会画滴很,你把饿也画哈来么。”合着他才发现mP4连人也能照出来。
我拿mP4心不在焉地拍了几下他,赢胖子下意识地正王冠,一手扶剑,照出来跟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杨子荣似的。我把mP4连在电脑上,像素本来就不高的mP4在秦始皇手里把我房子犄角旮旯都拍了个遍,光线昏暗角度歪斜,那里面的景儿都跟凶杀现场一样。
但是看着看着我眼前一亮,屏幕上一个俏佳人朱唇微启,目光斜眺,兰花葱指无意间抚着耳边的秀发,既有一股古韵古香,又不乏少女怀春的娇憨挑逗。后面几张更是乖乖不得了,这小尤物一手扶床,香肩半露,雪白的肩膀上黑色文胸的带子格外触目,那件粉红色的HeLO-KeTTY简直是对所有男人占有欲的原始召唤——李师师专业素质确实很强,不用人教就知道怎么样能摆出最诱惑的姿势,她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个能把HeLO-KeTTY穿出丁字裤效果来的女孩子。
我瞪着秦始皇:“这都是你照的?”
“就丝(是)滴,饿社(说)给她画张画儿,这女子就冲饿挂(傻)笑捏。”秦始皇看看我,忽然又说:“你滴鼻子咋流写(血)咧?”
我一边擦鼻血一边瞪了赢胖子一眼:“你见过啥呀,还当了半天皇帝呢,阿房和梦姜都没冲你这样笑过吧?”
赢胖子立刻显出难过的表情来,我只好把mP4又还给他,告诉他下次想“画”自己可以对着镜子。秦始皇一听又开心了,噔噔跑上楼去——自从他和荆轲成了朋友以后,智力下降很明显。
我翻来覆去地把李mm的照片YY着,这时我QQ上网友“狼头”头像闪,点开,他说:“干什么呢?”
“看美女呢,没空理你。”狼头是我在一个美女图片网站上认识的“狼友”。
“就你?不是我羞辱你,从你桌面上到你用来‘打手枪’的美女图片哪一张不是我给你的,你要真有本事就把‘芙蓉姐姐’PS成林志玲。”
……狼头有资格这么说我,事实上他确实有数量惊人的美女图片——他是一家颇有名气杂志的摄影编辑和记者,这本半月刊杂志的封面美女有6成以上都是出自他的原创。
我气不过,把第一张李师师的照片给他传过去了。
没过3秒,狼头歇斯底里地打过来一连串色的表情,问我:“还有没有?”
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的我把剩下两张也给了他。过了好半天狼头才回话:“女的堪称完美,就是拍照那家伙的活儿太糙了,你是从哪个站子上看到的?”
“……这女的是我表妹,照片就是我拍的。”我只能这么说。
狼头开始了长达40多秒的声讨,说我忘恩负义,有了好网站也不告诉他,还编那么没技术含量的话来忽悠他。
我没说话,把秦始皇拍的“凶杀现场”里李师师坐过的地方给他发了过去。
又过了好半天,狼头才说:“看来你说的是真的,照片卖给我怎么样?我下个月的封面还没着落呢。”
我半开玩笑半认真问他能给多少钱,这个家伙很认真地告诉我:“我按每张400买你的,事先声明我只用一张,其它的我可以帮你推荐到别的杂志,如果用了,他们还会付给你稿费。”
从这一点看狼头还比较厚道,其实他就算直接用了我也八成不会知道,就算知道了八成也不会告他,我是个懒人。
1200块钱就这么轻易到手,这个诱惑对我还是很大的,如果是以前我肯定不会答应的,但现在我还得养活3个闲人,赢胖子能吃,荆二傻费电,最费钱的还是李师师,怎么说人家也是皇帝的小姘,一个朝代的头牌,你总不能拿15块钱一件的文胸给她穿吧,从包子身上可以看出:女人很费钱,她还安慰过我,说漂亮女人更费钱,现在,我家里女人和漂亮女人都有了,要命的是我没钱。
狼头很痛快,得到我的答复以后立刻下线给我打钱去了。
美女经济,美女经济呀同志们!
万众瞩目的王者和英雄来了现世只能制造大粪和废电池,再看看人家李mm,屁股(屁股,又见屁股)还没坐热乎已经给我带来了不匪的收入。
刘老六,你丫要有良心就把妲己、褒姒、赵飞燕、貂禅、苏三等等美女一股脑都带来吧!
说到女人,我又想起包子,想到包子……我饿了。
有位圣人说得多好呀:食色,性也。他要能来我得好好跟他聊聊。
赢胖子和荆二傻做为我的“朋友”,已经广为附近居民所知,荆二傻同学经常披头散发敞开着裤子拉链,把半导体捂在耳朵上,用他散光的眼睛45度仰视天空,我跟附近的邻居说他是搞摇滚的,大家都深信不疑。
赢胖子不爱出门,但也混了个脸熟,我们这条街虽然僻静,但两个人都已经见过了汽车,而且由于荆轲的习惯,他还偶尔能发现飞机,这两个人领到大街上去已经比较安全,但现在多出一个李师师,她如果看见什么都问,很容易让人误会我最近在组织弱智人员进行不法活动,最后我只好叫了一大堆外卖来吃。
秦始皇他已经越来越会玩了,他站在镜子前,拍一张照,把照片调出来看一眼,然后记住里面自己的表情和动作,再照一张一模一样的,把两张照片换来换去,玩起了“大家来找茬”。
李师师刚来的时候就见到了传说中的荆轲和秦始皇,她对这个地方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现在她居然坐在这个怪异丛生的环境里看起了书,我看了一眼书名,惊出一身冷汗:《中国通史》。
这书不是我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孩子落在包子她们店里的,一直没人领,包子就拿回来翻了翻,后来就扔在电视柜里静等变古董了。
李师师见我在看她,嫣然笑道:“真冒昧,随便动你的东西了。”这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大概已经猜测出这里并非什么仙境,最大的破绽估计就是我的眼神太有人间烟火味了(也有叫色咪咪的)。我跟她说不必客气,就拿这当自己家一样。
她把书扣到桌上,说:“后面的呢,为什么只到西汉?”我看了一眼那书,背面印着“全10本装”,我长吁了一口气,幸好那倒霉孩子落下的是第一本,要不然李mm看到宋朝灭亡不知道多伤心呢。
李mm的精明很让我感到头疼,她懂得怎么诱惑男人,还懂得通过最古老但最可靠的渠道去了解一个世界,我不知道她能看懂多少简体字,但想要像蒙荆二傻那样蒙她,显然是不现实的。
简言之,懂得勾引男人和能静下心来看书的漂亮女人,很强大,很无敌。书上说她不卑不亢、温娩端庄,对她的职业却只以一句“是精通琴棋书画的汴京名妓”带过,这很不科学!
其实不管是野史还是正史,只要描写到李师师概括起来无非两句话:床上是妓女,人前是淑女(瞧咱哥们这文才)。
我把书拿走,用只刚好她能听见的声音说:“你大概也看明白了,这里没什么神仙,这1年你想干啥干啥吧,还有,你以后可以叫我强哥。”
李师师轻叹了一声道:“我到‘仙境’的目的原本如此,就是想过1年没有男人、远离政治的平淡生活,师师这个名字多有不便,以后我就叫王远楠吧。”
闻听此言,我咕咚一声栽倒在地。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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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莫装B,装B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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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李mm伤心欲绝的样子,好象对全天下的男人都伤透了心。
也难怪,当初和她相好的哪一个不是达官贵族公子王孙,可他们宁愿相互争风吃醋也没有一个想过把李师师彻底救出风尘,包括后来的徽宗和著名诗人周邦彦,小周有次兴冲冲去上嫖,结果被徽宗堵在门口,无奈只好藏在床下听自己顶头上司和李mm亲热,严重吃醋中的他还编了一条黄色短信讽刺徽宗,结果被贬出京城,后来徽宗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又把他弄回来,还给了他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当(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13回:最是那一夜的风流,张小花主编)。这俩男人之间的挤眉弄眼足以说明李师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不过是一个小姐(做现代意解)罢了。
我觉得我很有必要给李mm灌输正确的情爱……呃,爱情观,让她重拾找回真爱的信心,我搬用了一句我妈一见我就要说的话:“有合适的还是找一个吧,你也老大不小的了……”
吃饭的时候我们聊得很哈屁,李师师尽说好听的,光问赢胖子当初是怎么想起统一度量衡和修建长城的艰辛,焚书坑儒和秦始皇他妈(秦始皇他妈比较风流)的事就一点也没提,她又问了荆轲一些关于舞剑方面的细节问题,荆轲像武侠小说里的自恋狂一样很牛B地说:“我只会杀人,不会舞剑。”吹牛B呢。
到这时候就看出人家当过皇帝和英雄的不一样来了,这两个人显然没意识到李师师是在故意讨好,对问题本身很关注,完全没注意到李mm波涛汹涌。秦始皇家里扫厕所的丫头都是从六国里海选出来的,荆轲在太子丹那也受过很高规格的招待(高到我都想象不出来,我估计洗桑递手巾板儿的都是处女),这俩人对美女防御力起码+800以上。
而我,可怜的我,每天面对的是包子,在起点没5部以上VIP作品的写手严禁试图描写我女朋友的长相。
这么说吧,我对普通丑女的防御力是-100,对普通女人-500,对李师师这样的美女负两圈儿(无穷大)。我愣是就着李mm多吃了两碗饭,只比赢胖子少吃了半斤。
晚上快10点的时候,我安排睡觉,跟李师师说:“你一个人先睡,过一会你嫂子(我多想把这换成第一人称啊)来陪你。”然后对赢胖子和荆二傻说:“你们两个是睡一块呢还是有谁愿意和我睡一屋?”秦始皇说:“饿跟你睡,这挂皮(傻B)岁觉打鼾捏。”我点点头,说:“那就这样吧。我去接包子下班,你们各回各屋。”
李师师把我拉在一边,小声问我睡觉用不用锁门,我告诉她:只要我不在,完全没这个必要……
其实已经有读者发现了,3个屋5个人来睡,用排列组合的方法可以得出……反正挺多的结果(我数学高考26分),而且其中还有一种是适合我们的,那就是我和包子,李师师单间,二傻胖子一间,忽略胖子的意见不计,这种方法最大的好处就是我可以半夜偷偷溜到别的屋去,最大的坏处是包子肯定知道我有这种设想,所以不现实。
我去接包子,是要跟她解释李师师的事情,我想了一个通古博今的方案:就说李师师——王远楠是我表妹,是一个时装模特,来我们这里只是借住,而且会付房租,包子并不财迷,不过把我和另一个女人摆在利益关系上,能让她不要胡思乱想。
包子一听就跟我急了:“你怎么能跟人要钱呢?”
这一刻,我甚至感动了,我搂着她盈盈一握的纤腰,走在无尽的夜色中,几个不明情况的痞子冲我们吹口哨,等我们出现在路灯下的时候,他们四散奔逃,很难说是看见了我手中的板砖还是因为看清了包子的脸。
那天晚上,我女朋友睡在一个小姐身边,我隔壁是一个杀手,我的行军床上躺着秦始皇,我在离他很远的地方打了地铺——我怕他掉下来砸住我。
我的神经已经变得很强,几乎达到了末梢坏死的程度,以至于第二天我一看见刘老六都懒得搭理他,我气息奄奄地说:“又把谁领来了?”刘老六冲身后招招手,我那双扇玻璃门立刻被堵得黑漆漆的,一个比姚明低点有限的巨人,裹着一身雨衣走了进来,宽大的雨衣被他的肌肉憋得紧巴巴的,嘎嘎作响。他进来把雨衣随手一扯,露出里面的细甲来,看样子是一位高级将领,他的两道眉毛又粗又浓,像两把西瓜刀一样指着天空,这人长得凶悍,但是神色落寞,进屋以后只是扫了我一眼,默不作声。
我随手一指对面的沙发,云淡风轻地说:“坐吧兄弟,哪个朝代的呀?”我现在是虱子多了不咬,秦始皇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岂能轻易就被人唬住乎?
那大汉嗵的一声坐在沙发里,抱着头还不说话,看样郁闷之极。刘老六笑嘻嘻地一指他说:“项羽——楚霸王。”我急忙站起身:“呀,羽哥,失敬。”项羽虽然最后功败垂成,但他是千古公认的英雄,史上第一霸王,我可没胆跟他叫板,看样子他单用左手就能我扔到伊拉克去,当然还得加上他不是左撇子的前提下。
项羽却鸟也不鸟我,刘老六为了缓解尴尬,说:“门外还有一个呢。”他又招招手,一个黄脸汉子俨然地踱了进来,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一撩袍子就坐在了桌子上——真会拣高地方。我跟他说:“你坐那去,那舒服。”我指了指沙发。
黄脸横我一眼,牛B烘烘地说:“朕乃九五之尊,岂能屈居人下?”
这人可太不好处了,我耐心地跟他说:“这不是坐人的地方。”黄脸咳嗽一声,俨然道:“朕本就不是人,昔,朕母见一龙盘桓于上,乃孕,遂有朕,朕自斩白蛇起义……”
我一把把他拨拉下去,指着刘老六鼻子骂:“你个王八蛋,你把项羽和刘邦一起弄过来什么意思?”
刘老六点根烟,笑嘻嘻地说:“没事,俩人已经不闹了。”
我看了一眼巨人项羽,指着刘邦跟他说:“这人啊——你可以揍他,但别把他弄死,我们这有规矩。”项羽捂着脑袋很颓废地说:“你放心,我不会揍他的。”
刘邦可不干了,他打开我指他的手,叫道:“大胆奴才,你敢如此对朕!”我一把薅住他领子,厉声说:“莫装B,装B遭雷劈!”我告诉他,“秦始皇就在你头上呢,以他的饭量,什么都不就就能把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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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汉高祖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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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攻为守地喊道:“包子快来,出人命啦!”
包子一探头,问:“怎么了?”这时她也看到项羽和刘邦了,好奇地问:“这是你朋友?”
“是我远房亲戚,家里发大水了,你快弄点吃的来。”包子急忙走出来,问:“怎么会这样,他们从哪来的,政府不管吗?”
“都是湖北的,你先别问了,政府管也不如在亲戚家,你先弄点吃的呗。”我说着话把连荆轲在内的三个人都推进屋里,我嘱咐荆轲:“这俩人要干什么你先陪着,别乱跑。”
我关上门,见包子满脸疑惑地问:“我怎么不知道你湖北还有亲戚?”我支吾着说:“特别远的亲戚……”
包子束起头发,把昨天晚上吃剩的饭菜都端出来热上,很小声问我:“那他们是不是也要住在这里?”我马上说:“你要不愿意我给他们点钱打发走他们。”包子叹了一口气说:“咱们怎么能干那种缺德事呢?”
我见四下无人,一手环住包子的腰,一只手整个贴在包子那浑圆的屁股上摩挲着,包子回头瞪了我一眼,但已经有些微微喘息,我把在她腰上那只手顺势滑上去,捏住了她一只奶子,稍稍一用力,包子就轻哼了一声,我的小兄弟迅速抬头,狠狠顶着包子的屁股,我下面那只手插进包子的牛仔裤里,触手是腻滑的肌肤,我用牙齿轻轻咬着她的耳朵,低声说:“真想就这样干你。”包子挑逗地回看我一眼:“你敢么?”
就在这时,背后“呀”了一声,我一回头,正好看见李师师那涨红的小脸,我急忙把手拿开,谁知忙中出错,下面那只手怎么也抽不出来了,就那样夹在包子裤子里,最后还是包子帮忙给我掏出来的,包子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她装得跟个大尾巴狼似的,还在忙乎着热饭热菜,我满脸尴尬,冲李师师勉强笑道:“表妹,睡得怎么样哈?”李师师一愣,但她反应很快,呵呵笑道:“很好呢,谢谢表哥。”这时包子回头,假装很意外地说:“呀,小楠你怎么也起来了,多睡会对皮肤有好处。”
李师师笑道:“我去一下卫生间——表嫂身材真好,我穿你的裤子就无论如何也伸不进去一只手了。”说着咯咯笑了几声,瞟了我一眼就走了。
这下包子脸皮再厚也忍不住犯了红晕,不过她没生气,李师师的几句俏皮话既不欲盖弥彰又不露骨,到好象是称赞我们恩爱一样,本来大家都是成年人嘛。我也是愣了一会才知道李师师为什么瞟我了,我的裤子上顶出一个好大的圆锥体,我只好弯下腰来——某些地方太直了某些地方就不得不弯下来(张小花语录)。包子看着我失笑道:“咱表妹很懂事,就是有时候问的问题太天真,昨天一晚上从床头灯到加湿器她问了不下几百个为什么,还要跟我探讨一下历史,我从初中3年级以后就再没回答过这么多问题。”
“那你回答了没有?”
“我知道的都说了,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她问的那些事情我十有八九说不上来。”
我满头脚汗,我很庆幸包子不是女硕士女博士什么的,可怜的傻包子被李师师套了一晚上的话啊。
这时秦始皇闻见饭香爬下床逛荡出来,见饭还没好,顺手推开荆轲的门,一边嘀咕着:“这个挂皮还摸油(没有)起捏?”说着进了那屋。
这一刻,秦始皇、项羽、刘邦、荆轲进行了历史上第一次会晤,把荆轲刨去不算,剩下的三个人几乎是两两互为仇敌的关系:先是刘邦和项羽合伙抢了秦始皇的天下,然后刘项反目,我真不知道秦始皇要和刘邦掐起来项羽会帮谁,而此时的荆轲多半会帮秦始皇,这乱劲!
屋里好半天没动静,过了一会就听赢胖子说:“饿叫赢政,你们二位丝(是)……”刘邦心怀鬼胎小声说:“朕是刘邦。”项羽大声道:“某乃项羽。”秦始皇没听出话里的敌视来,还热情地说:“缓(欢)迎缓迎。”又听他跟刘邦说:“来了嘴儿(这)咧,就不要再朕朕滴咧,你是哪个曹(朝)代滴皇帝?”我急忙跑进去:“都是在你之后的事儿了,别问了,吃饭。”赢胖子听说吃饭了才不问了,我还没等告戒刘邦几句,只听厕所里李师师喊道:“表哥快来,马桶堵了(我很感激她能管那个叫马桶)。”荆轲忽然跳下床,伸手说:“给我钱,我去买电池。”赢胖子把脑袋探回来:“你娃骗饿捏,饭还摸油嗖(熟)么。”刘邦也爆发了,他拉住我气愤地说:“有人骗朕说你这里御食琼奖美女无数朕才屈尊到此,想不到你却如此对朕……”包子在外边喊:“强子,买瓶醋去——”
我头大如斗,先派秦始皇去帮李师师通厕所,再给荆轲钱让他买电池顺便捎瓶醋,然后对刘邦说:“你出门往右,那既有御食又有美女。”然后对一直沉默的项羽说:“羽哥,就你是哥们!”项羽看着窗外一个骑摩托的人发傻,忽然拽住我问:“那人所骑何物,竟然快逾奔马?”
我终于受不了了,我像崩溃掉的诗人一样挥舞着胳膊,满含热泪地跑到厨房,一把抓住包子的胳膊,激动地都不知该从何说起,正好看见刘邦站在一边,我索性指着他的鼻子跟包子说:“你肯定不知道他是谁,现在我告诉你,他就是刘……”
“不就是刘季吗,他都告诉我了——吃完饭你赶紧先去买几套衣服去。”
刘邦确实也叫刘季,可他换个说法,就很少人知道他到底是谁了,这小子穿着一身内衣,站在包子跟前眉开眼笑的,跟在我们面前那个装B犯简直就是两个人。我把他拉在一边,小声问:“你觉得她是美女?”刘邦使劲点点头,说:“我喜欢这姑娘。”我很耐心地把李师师指给他看:“你觉得那个怎么样?”
刘邦鄙夷地摇摇头:“看去颇有几分姿色而已,比起这位姑娘来可谓是天上地下!”
我闻听此言,顿时对刘邦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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