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14:27:03

我說呢
其實就地停火才是上策
遲了,雙方都會後悔

另,樓主
不要打算轉中立就可以解決一切

blackwing 發表於 2012-4-11 15:35:36

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02:2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說呢
其實就地停火才是上策
遲了,雙方都會後悔


現在改為中立 當然不能解決現在的問題
但日後可以防止同樣類型事情發生

blackwing 發表於 2012-4-11 15:38:39

pkhppp99 發表於 2012-4-11 01:0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己想想怎么办吧。还有我也写出回答了.如果有比我更早的战报我没话说。当时我就是天天刷I样的,只有一次去 ...

那你說說 你想怎樣?
那個小林我都只是暫時留著他..
我又把他踢了
那個小林之前都亂打其他人,我能控制他的行為嗎?
我盟也成了他的工具

blackwing 發表於 2012-4-11 15:44:38

我已吩咐simgashow 上黎跟你商討...
你們說說吧...
我都不想再解釋什麼的...
我早前已給了你, 我沒有叫任何人打你的證據
而小林都已經被我踢了.. 就剩下simgshow跟你的還沒解決

dicktheshow 發表於 2012-4-11 15:58:49

本帖最後由 dicktheshow 於 2012-4-11 04:14 PM 編輯

http://home.a950216t.com/home.ph ... &do=album&picid=485
當本人問他是否先攻擊我家,才追秒反擊的。


http://home.a950216t.com/home.php?mod=space&uid=1971&do=album&picid=486
pkhppp99推託說,找羊很辛苦,誤觸我家??
活人跟死人看不出來嘛? (有沒有 i / I 會分不出來??)
當然,如果您(pkhppp99) 出示眼科證明上來,那小弟真的誠心認錯,因為您的殘疾導致的誤會阿。:funk:


(以上網址僅好友可見,那個想看熱鬧的,加好友先;P)

應盟主之邀,上來回應一下。

事情本因出於pkhppp99偵查我家,才會有後面一連串的事件發生。

若說有錯,雙方面都有錯(在很多網頁戰略遊戲裡,偵查視同攻擊,ogame正服亦是奉行這樣的潛規則)
但絕非 pkhppp99 所說,他僅是受害者!!!
-----------------------------------------------------------------------------------------------------------------
對於,造成其他盟友的損失,小弟誠心道歉,需要什麼小弟做的事情,可以到聯盟M群討論,
在小弟許可的能力內,會盡量做到。





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16:29:08

dicktheshow 發表於 2012-4-11 03:5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home.a950216t.com/home.ph ... &do=album&picid=485
當本人問他是否先攻擊我家,才追秒反擊的。



如果人家叫你去侍寢呢{:4_97:}

dicktheshow 發表於 2012-4-11 16:31:41

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04:29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人家叫你去侍寢呢
上文已提及,本人是   小弟

dicktheshow 發表於 2012-4-11 16:33:09

本帖最後由 dicktheshow 於 2012-4-11 04:42 PM 編輯

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02:27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說呢
其實就地停火才是上策
遲了,雙方都會後悔

呵呵,人家(pkhppp99 )都對暗盟的過度攻擊了~
唉~~
以下這四位是小弟蒐集到被過度攻擊的活人玩家
只是人家不願意提出告訴,就算這些活人挨打也是被白打了~XD
z1722415
wai
yda1114
a39398892005


咱們玩遊戲第一重要是守規則嘛,不守規則的人在那邊說自己受害什麼的?

而且很久以前討論過,過度攻擊的玩家,理論上應該還原受害者的資源/艦隊/防禦,並且除了G掉該玩家外,應該還原過度攻擊者的資料到他開始攻擊這些玩家前的資源/艦隊/防禦 。

或許,是咱伺服器太寬大了,觸犯規則者,僅僅放假三天(或者依照被害者人數加成),
根本沒有處理受害者的賠償與加害者的懲罰!!

ForGet 發表於 2012-4-11 16:33:10

dicktheshow 發表於 2012-4-11 04:3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文已提及,本人是   小弟

我知道
但總有一些口味特別的人aoa

qq4844942 發表於 2012-4-11 16:43:18

:lol:lol

自己种自己的地
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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