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違規申訴(申訴成功)
1. 玩家服務器:U12. 玩家帳號名:Vic
3. 違規原因:過度攻擊
4. 違規懲處GM:不知道
5. 第一次違規申訴貼地址:http://bbs.myxnova.com/thread-9448-1-1.html
6. 是否承認違規:是
7. 申訴理由:同第一次申訴理由,我認為應該只鎖3天!
可以的話也請開放權限讓多數玩家來一起討論,不要鎖了其他人都看不到
這是想讓更多人來參與的論壇,還是你自己當老大的批鬥玩家論壇?
紅字是你駁回我申訴的理由我一字不改
黑字是我想和你爭論的地方:
首先
你嚴重惡意攻擊89次
這是有史以來最多次數的過度攻擊
我承認,我願意接受遊戲規則懲罰(3天)
加上你搶來的資源數量龐大
其他玩家都在懷疑你怎麼能瞬間升上第3名?
沒錯!!就是因為資源數量龐大我才會搶這麼兇!!
我想請問一下這是戰略遊戲嗎??還是大家來平分資源遊戲,誰也不准搶誰的??
我的戰略就是接受這3天懲罰,換取這麼數量龐大的資源阿!!
早就有心理準備要接受3天懲罰了,怎知道你會改6天??
現在其他玩家也不用懷疑了,我就是犧牲了整整一個晚上不睡,
一路搶到早上八九點才去睡覺,只睡了三小時,睡前還做了FS!!
沒給你封一個月就已經很不錯了
所以不照遊戲規則走而是依照你的心情嗎??
規則是人定的,所以玩好好的你心情不好就可以改規則馬上把第一名封鎖嗎??
假設理由是因為第一名分數太高,要鎖幾天不然其他玩家追不上進度,這能算是"規則是人定的"嗎??
我想說的是,有規則不照規則走,想要自己改定規則就是你這個管理員的管理方式嗎??
除非你將搶來的資源全數歸還
但若要管理員手動調回數據倒是需要精神和力氣
為什麼我搶的資源要全數歸還,可以請你給我一個理由嗎??
我不是使用BUG的玩家,我只是過度攻擊違規了,就全數歸還嗎??那我還要不要當狼??全伺服器當農夫、烏龜就好了阿!!
玩正服過度攻擊也是在被檢舉後,才封鎖,並不因為攻擊次數而增加封鎖天數,請問你了解嗎??
這遊戲到底公不公平呢??管理員只是因為想要當皇帝別人對你唯命是從的感覺才開了私服嗎??
這私服值得我玩下去嗎??我才主動找暴雨大討論要如何贊助換黑暗物質才是最有利的玩法
因為你管理者的獨裁,馬上就出現讓我不想玩的念頭
這就是你遊戲經營者、網站管理員的管理方式嗎??
要花管理員的精神代價就是被封鎖多幾天
只多封鎖三天已經是對你皇恩浩蕩!
所以你真的是把自己當皇帝在當管理員了嗎??
別不知恩情還反過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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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你個人的情緒都出來了,你用情緒在當管理員的嗎??
其實我也只是一個看到推廣聯結就近來玩了一陣子的玩家
覺得這伺服器還不錯、也很新,值得繼續玩下去
暴雨、Meiya我都找他們聊過天,詢問該怎麼贊助換黑暗物質
不過今天管理員的處理事情方式和態度讓我太失望
即便我申訴了,你也可以不改你的懲處方式,
這種處理方式,就只是多一個過客而已,而不是多一個分享推廣聯結的人
以上
閱讀權限:無限制
Vic 發表於 2014-2-6 22:19
謝謝你的判決 也謝謝你的道歉
不管善於溝通與否
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
今天心情不是很好
遊戲中有太多的問題
等著要處理
沒想到讓你感受到態度不好
say sorry for you.
要不然平時管理團隊人都很好
說話沒那麼兇的 我承認,我願意接受遊戲規則懲罰(3天)
已改為3天
別再爭論了
我向你道歉
是那個玩家叫我封6天的
我本來也是想依照遊戲規則處置
我不擅長與人爭論
站長現實生活中沒有任何一個朋友
當然也就不擅長溝通和交際了 先為站長回覆的態度道歉一下
也許你不太明白過度攻擊規則定下的理由
限制玩家每天對同一個玩家只能攻擊11次
是不想該玩家在資源堆積而沒當心被搶前一次過俾人搶光
系統設定的是每次勝利就搶去星球資源的50%
為什麼不設定搶光100%? 就是要給被搶者留有去路嘛
設立限制也是一樣
既然你超出了規則限制搶了90次
由第12次以後的資源你根本不應該得到
那麼你不是應該把資源歸還嗎?
設了過度攻擊限制並加以懲罰並不是代表被封鎖三天就能犯規
也就是說,殺人後坐牢幾十年,不是跟你說:
如果你願意付上幾十年青春於牢房內度過,你就能殺人,絕對不是這樣!
再且,楓之舞月是一個資助玩家,他發的資助帖你都有看見呀!
基於管理員沒有向玩家們通知這件事
在閣下不知情的情況下,頭11次攻擊的資源管理員倒不能沒收
但12次或以後的攻擊所得回來的資源就必須歸還
而管理團隊亦會賠償資助者一切的損失
至於封鎖閣下六天,我想大家看到過度攻擊90次這個數字
也沒有一人不嘩然,法官在判案前即使依照法例判決,亦會衡量被告犯罪的嚴重性而判罪
管理團隊絕對不是針對任何一個玩家而作出判決,閣下比起規定的攻擊次數超出八倍有多!
而且在當事人的訊息溝通提醒後仍然作出攻擊,無視當事人的感受和規則的所在
既然閣下是刻意的犯規,被重罰也理所當然嘛,
有正如謀殺比誤痠重判一樣,閣下有何意見? 早知道我也去搶 既然站長更改了判決,那麼就改為封鎖三天吧 補充一下
當發現一個玩家資源不正常時
先看一下贊助區
贊助區沒有時
要檢舉資源異常
有發文贊助的千萬不能攻擊
因為A大常會忘記開保護:L:L:L
我也曾經是個受害者
我上一次攻擊一個贊助玩家
他沒發文贊助
只是跟A大說而已
我根本不知道
只攻擊一次
也沒過度攻擊
就被G到2038年
之後跟A大溝通後
就被放了
資源也全還給贊助者
a950216t 發表於 2014-2-6 22:02
已改為3天
別再爭論了
我向你道歉
謝謝你的判決 也謝謝你的道歉
不管善於溝通與否
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
大家都看得到 5.贊助玩家從贊助後,必須選擇獲得3天至7天的保護期,不能多或少期間其他玩家不得向你攻擊,而且保護期的長短將會向其他玩家們公佈
A大看來是太忙了
忙到忘了這個 刷新頁面,竟然快直追第一名??
怪我手腳慢了點,只打到你一次~"~也沒捲到什麼毛,後面覺得越來越怪....
SaCeMe So.vvav 前例在前,還以為七月沒到就看到鬼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