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5-4-22 09:04:31

QAQo 發表於 2015-4-22 03:21
沒問題,但請問規則的修改會否進行,因為原先在上個違規貼中說15號會修改攻擊規則 ...

現在
官服還是維持著24小時以內是過度攻擊判定
其他xnova服也一樣http://board.tw.ogame.gameforge.com/board27-27/board252-ogame-tw/38346-ogame-tw-2012-10-7/
並沒有說明每日0時重新計算

如果改成每日0時重置攻擊次數
就如同他說的一樣
23:00攻擊11次,00:00又能攻擊11次
短短不到2小時就能攻擊22次
防禦方可是會吃不消的

要修改規則也是可以的
建議改成每日每星球只能攻擊x次
這樣能馬上用程式限制住

所有星球與月球加起來攻擊x次
必須花費很多時間研究以及寫code
才能透過系統限制住

以前的ogame舊介面服
每個玩家最多只能有8個殖民星與1個母星
總共九個星球
或許應該取消探險技術每升二級能多殖民一個星球之功能
這功能應該套用至未來新的介面服上再使用

只能說ogame/xnova是很特別的遊戲
幾乎沒有其他遊戲有過度攻擊限制

平衡問題與過度攻擊問題以及新手保護問題
是當今最需要優先被解決
這些問題令所有人都頭痛

QAQo 發表於 2015-4-22 15:18:27

a950216t 發表於 2015-4-22 09:04
現在
官服還是維持著24小時以內是過度攻擊判定
其他xnova服也一樣http://board.tw.ogame.gameforge.com/b ...

那麼我建議進行投票

雖然如你所述"23:00攻擊11次,00:00又能攻擊11次"

但是總體上會戰鬥的還是會戰鬥,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 總究48小時也只是會攻擊22攻

可是在舊有規則中, 攻擊的時間差就算只差了一分鍾,依然會算過度攻擊
玩這類遊戲的時間是非常浮動, 通常的行動是在離開遊戲前/空閒時間一次過發出
例如晚上9點打了玩家11次, 第2天晚上8:59分再打了, 這樣就違規了, 個人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因為只是極微小的時間浮動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5-4-22 18:49:52

QAQo 發表於 2015-4-22 15:18
那麼我建議進行投票

雖然如你所述"23:00攻擊11次,00:00又能攻擊11次"

現在兩個方較放出來,分別在哪裡就放在眼前
那麼投票結果明顯就是看看到底「好戰分子」較多還是「種田分子」較多

原本的政策就是為了保障那些種田分子的利益,在24小時內不會被同一玩家掠奪超過11次,以免造成過多的損失
現在你提出的做法由24小時內只能攻擊11次變成48小時內只能攻擊22次,令短時間內實際可以攻擊的次數由11次變成22次(只要在適當的時候動手就是了)
我承認OGame/XNova是一個會令人上癮的遊戲,一旦開始就停不了
但管理團隊不會鼓勵玩家犧牲睡眠時間來遊戲,不過總會有有心人利用這段時間獲取暴利
那豈不是要所有人在這段時間上線,以防遭受大量的損失?
既然存在著那麼大的漏洞,還談何保障玩家?

過度攻擊條例實施了那麼久,人人都是這樣玩的,閣下可否解釋一下這個做法有何不當?

以現實中街頭泊車為例,情景:
倘若你在街上泊車後付兩小時的停車費用,逾時後沒有及時把車駛走/再付費,即管只差一分鐘也被警察開罰單。
請問閣下認為這樣是否合理呢?需知道警察可是沒有責任提醒你要何時把車駛走/再付費的。
兩個例子的分別在於:前者若不輕舉妄動就不違規,而後者忘了動手就違例了,那麼這樣看來,我們的規則是不是比現實中的法例還要容易遵守呢?

又如果按照閣下的說法:
晚上9點打了玩家11次, 第2天晚上8:59分再打了, 這樣就違規了
如果把時限由24小時改為23小時會否解決到閣下的問題?
如果可以,為何閣下就不能於24小時後再發動攻勢?

我明白閣下的方案能方便大家計算每天的攻擊次數,但由於此政策是用以保障「種田分子」的利益,管理團隊必定會以他們的利益作為依歸來訂立此規則。

感謝閱覽,祈望回函。

QAQo 發表於 2015-4-23 06:28:34

本文章最後由 QAQo 於 2015-4-23 06:51 編輯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5-4-22 18:49
現在兩個方較放出來,分別在哪裡就放在眼前
那麼投票結果明顯就是看看到底「好戰分子」較多還是「種田分子 ...
"「好戰分子」較多還是「種田分子」較多"根本不是重點

如果種田玩家每天固定時間, 抽幾分鍾的空閒時間出來花光資源
我想問閣下認為 11點59分打了11次,然後12點馬上再打11次 收益大 還是 分開兩天各打11次分開大?

"管理團隊不會鼓勵玩家犧牲睡眠時間來遊戲,不過總會有有心人利用這段時間獲取暴利"這句說話本身就有謬誤: 每個玩家根據其職業,生活習慣,以及時區等均有不同的作息周期,根本不能一概以論, 所以何來"那豈不是要所有人在這段時間上線,以防遭受大量的損失"??

而且攻擊方每天還要算好每分每秒什麼時候攻擊了什麼玩家多少次, 請問這又何嘗公平? 這就是我個人認為舊算法的不便之處


另外,既然要保障種田玩家的利益,以及跟隨"官服的24小時以內過度攻擊判定", 那為什麼不一併參照官服中關於攻擊積分制的設定? 即一定積分範圍差距不能攻擊, 要知道現在還是在5000倍的如此高倍服下呢

對於閣下"以現實中街頭泊車為例"這一例子, 我倒想提出疑問

我在街上泊車後付兩小時的停車費用 ,然後我在過了一小時後再付兩小時費用, 那我到期之時應該就是順延下去,總共四小時吧, 結果卻不是這樣, 我被告知在我第二次付費後時間重置了, 只能在第二次付費後再泊兩小時, 也即是在中間重新計算時間

情況套用到攻擊上,既然我展開了第一次攻擊, 就如同付了車費一樣, 那麼在24小時內我有權利攻擊多10次對吧?
那麼在付費"24小時後" 我應當有第二次"11次攻擊的機會"吧, 可是卻與之前攻擊權利的時間重疊計算


對於舊的攻擊制度我是沒多大異議的,反正都是24小時間隔,只是當中的算法我覺得有問題, 竟然不是從第一次攻擊的時間計算,而是最後一次

既然政策制定是傾向種田玩家, 那麼對於非種田玩家對這種傾向提出異議也是再正常不過的吧?
不過閣下表明了傾向種田玩家,那我也無話可說, 感謝閱覽, 祈望回函。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5-4-23 11:46:23

QAQo 發表於 2015-4-23 06:28
"「好戰分子」較多還是「種田分子」較多"根本不是重點

如果種田玩家每天固定時間, 抽幾分鍾的空閒時間出 ...

如果種田玩家每天固定時間, 抽幾分鍾的空閒時間出來花光資源
我想問閣下認為 11點59分打了11次,然後12點馬上再打11次 收益大 還是 分開兩天各打11次分開大?
如果所有玩家都有能力每天抽時間把所有資源花光,那麼過度攻擊的條例則如何虛設(你可能會覺得這是其他玩家的責任,但這個條例同時保障所有玩家,只是對種田玩家的利益比較大。)

而且攻擊方每天還要算好每分每秒什麼時候攻擊了什麼玩家多少次, 請問這又何嘗公平? 這就是我個人認為舊算法的不便之處
你要攻擊他人就要付出代價,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這樣有何不公?
難道種田玩家對其他人發動攻勢就不必自行計算攻擊次數?
(雖然我承認這個問題可以以電腦程式解決,但暫時未去到那麼先進)

另外,既然要保障種田玩家的利益,以及跟隨"官服的24小時以內過度攻擊判定", 那為什麼不一併參照官服中關於攻擊積分制的設定? 即一定積分範圍差距不能攻擊, 要知道現在還是在5000倍的如此高倍服下呢
這個好像已經在實施,但實際情況如何,只有a大和玩家們最清楚。

我在街上泊車後付兩小時的停車費用 ,然後我在過了一小時後再付兩小時費用, 那我到期之時應該就是順延下去,總共四小時吧, 結果卻不是這樣, 我被告知在我第二次付費後時間重置了, 只能在第二次付費後再泊兩小時, 也即是在中間重新計算時間

情況套用到攻擊上,既然我展開了第一次攻擊, 就如同付了車費一樣, 那麼在24小時內我有權利攻擊多10次對吧?
那麼在付費"24小時後" 我應當有第二次"11次攻擊的機會"吧, 可是卻與之前攻擊權利的時間重疊計算

兩件事的相似之處:
付費 情況近似 攻擊
不過被開罰單 才等同 不違規
(因為逾時泊車會被開罰單,不攻擊不會被檢舉違規)

付費後泊車,則不違法
攻擊不超過11次,則不違規

而根據你說「付費24小時後」就像是11次攻擊的機會沒錯,但要知道所付的24小時會隨著時間逝去而減少,所以已發動的攻擊亦會隨時時間逝去逐漸失效,
那麼你現在的情況,17號早上6時攻擊8次,等於付費17.45小時(以每天有24小時計,除開每24小時可以攻擊11次)
17號下午2時30分攻擊3次,等於付費6.55小時。合共就是24小時
那麼翌日早上6時,頭17.45小時失效,剩餘6.55小時納入計算
但6時45分又攻擊10次,等同付費21.8小時,合共超過了24小時,就等同違規
「攻擊權利的時間累計」就等同「泊車所付的費用累計」,很合理
而你所述的「我被告知在我第二次付費後時間重置了」是理解錯誤
付費重置就等同攻擊重置,假若攻擊重置,就攻擊不違規
現在你是被告知「泊車所付的費用累計」,所以舊有的攻擊紀錄必須累計,直至24小時過去

註:以上的言論可能有點兒複雜,但皆針對事件而發表,絕對不涉及任何私人感情

QAQo 發表於 2015-4-23 15:27:25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5-4-23 11:46
如果所有玩家都有能力每天抽時間把所有資源花光,那麼過度攻擊的條例則如何虛設(你可能會覺得這是其他 ...
問題的核心就是這裡

原規則是"24小時內不得超出11次攻擊", 這可以理解成 24小時內只能發動最多11次攻擊
如此類推, 48小時最多22次
72小時最多33次

但是這次數是基於"每一次發動攻擊必須一次過把上限用光",才能在24小時後再有 11次攻擊權利而不違規

當攻擊方不是一波攻擊消耗完11次機會, 而是分開了時間打, 實際上可攻擊次數除著時間分散就會下降

不過既然條例是為了更好的保障種田玩家, 閣下展明這種傾向我也沒有其他補充了

phoebustam 發表於 2015-4-23 15:43:47

QAQo 發表於 2015-4-23 15:27
問題的核心就是這裡

原規則是"24小時內不得超出11次攻擊", 這可以理解成 24小時內只能發動最多11次攻擊


閣下明白就最好了

admin 發表於 2015-6-10 21:56:05

這篇已經正式結案

我已經做出了用程式碼強制限制住過度攻擊
現在所有服基本上已經不可能再發生過度攻擊

你們的爭論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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